翻譯社標準多元互補論

翻譯理論家霍斯翻譯標準問題是翻譯理論的核心問題,也是一個哥德巴赫猜想式的問題。縱觀中外翻譯史,上下三千年,各家各派,紛拿鬥,標準之名目,可謂繁矣,標準之論述,可謂廣矣,然而能集百家之言,折衷其間,徹底、系統地解決這個問題者,還從未有過。近年來翻譯理論界種種觀點層見疊出,海內海外的中國學者都在醞釀創建中國式的翻譯理論體系或雲翻譯學,這實在是-件大好事。然而翻譯標準既然是翻譯理論的核心問題,若不先行解決,則翻譯學的建立就大成問題,正是由於這個原因,筆者將多年來對這個問題的探討,簡述如下,權作引玉之磚。

  1. 翻譯標準難題何以久攻不克
  2. 何謂立體思維方式
  3. 具體翻譯標準不可能只有一個
  4. 翻譯標準多元化
  5. 翻譯的絕對標準就是原作本身
  6. 翻譯的最高標準是最佳近似度
  7. 翻譯標準系統中的可變主次標準問題
  8. 多元翻譯標準的互補性
  9. 多元互補翻譯標準的實際意義


小 結
綜上所述,由於翻譯具有多重功能,人類的審美趣味具有多樣性,讀者、譯者具有多層次,翻譯手法、譯作風格、譯作價值因而勢必多樣化,而這一切最終導致具體翻譯標準的多元化。在整個翻譯標準系統中,絕對標準一元化是和具體標準多元化既對立又統一的。翻譯的標準系統構成方式是:絕對標準(原作)最高標準(抽象標準最佳近似度)一具體標準(分類)。絕對標準是最高標準的標準,最高標準是具體標準的標準。在原作--譯作對比關系中,近似度不僅表示線性的、層面的關系,而且表示一種立體關系,各標準在原作一譯作立體關系中的位置決定了各個標準的價值、時間性和空間性,並具有相對性。這樣一來,就推翻了傳統的企圖建立起一個唯一的、能判斷一切譯作價值並指導翻譯實踐的、實用具體翻譯標準的設想。同時,翻譯標準系統內部存在著可變主標準和可變次標準的辯證運動。各個具體標準相對於其余的標準,從這點來說,都具有互補性。總之,多元化翻譯標準植根於人類對翻譯作品、翻譯實踐的多樣化要求,並由於翻譯本身反作用於人類社會的多重性功能,而日益強化其多元互補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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